关于组织师生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

2022-11-10
作者: 编辑:龚旭峰 来源: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精神,2022年11月11日9:00,中央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梁言顺作专题宣讲报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将在我校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东报告厅设置分会场,我校组织部分师生参加报告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9:00

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一楼东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一)校领导,校党委常委;

(二)党群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单位及直属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在校内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指派专人参加;

(三)教师代表20人(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

(四)学生代表。

三、参会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于8:40前入场完毕;

(二)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保持会场秩序;勿随意走动、交头接耳;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会人员会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病例报告的市(县、区)旅居史人员或接触史的,被判定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风险管控人员尚未解除管控措施的,“我的宁夏”APP健康融合码为红码、黄码的,不参加会议;会前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原则上不得参会;

(四)除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实不能参会,请向党委宣传部(电话2061339内线:6339)履行请假手续。

宁夏大学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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